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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未交钥匙被泡水了 责任该谁担?

  •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20:04:00    

来源|都市现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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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胡女士在南昌县的海伦堡中奥玖悦府买了套房子。按照合同约定,2023年5月要交房。可直到现在,胡女士依旧没有收房。一问原因,竟然是她的精装房被泡水了,到现在还没有修好。

胡女士的房子位于海伦堡中奥玖悦府7栋,房屋面积80多平方米,总价不到91万。按照合同约定,精装房要在2023年5月30日交房。可实际上,开发商是到2023年10月才通知她收房的。

购房人 胡女士:当时我来的时候,那里少一扇阳台上的玻璃门,然后这里还没有处理好,好像这里面还住了人,然后腻子粉都在这里面,所以当时没有收房。

胡女士把诉求反映给了小区物业,之后就到浙江打工了。过年之后,她本想收房,但发现缺失的玻璃门还没装好,于是再次督促对方尽快整改。事情一直拖到了2024年7月,小区物业通知她,她的房子因为卫生间返水,被泡了。

购房人 胡女士:门和门框受损了,然后墙面都脱皮了,地板全部是没有用了,全部都变形翘起来了。

胡女士说,出现这种情况她都崩溃了。无奈,她继续要求物业通知开发商整改。期间,胡女士考虑到自己的房子在一楼,担心再次返水,所以要求开发商把地板更换为瓷砖。

购房人 胡女士:我就要求他们给我整修好,他们都答应了当时,年前我跟他沟通的时候,他们说过完年元宵的时候会给我维修,元宵的时候我来跟他沟通,然后开发商说给我地砖让我自己修,他什么都不管。

胡女士想不通,她还没有收房,为什么维修的责任在自己呢?

购房人 胡女士:本来我是想买房子给儿子结婚的,现在房子这个样子,怎么结得了婚 ,现在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都市现场记者了解到,海伦堡中奥玖悦府的开发商是南昌县海旭置业有限公司。企查查信息显示,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储成国,注册资本两千万。3月25日上午,都市现场记者陪同胡女士找到了开发商项目负责人周先生。周先生直言,房屋泡水纯属意外。

开发商项目负责人 周先生:泡水的原因是因为上面很多业主,都往下水管里扔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扔之后导致堵了,你说这个事情让开发商来承担管道堵塞的事情,我觉得这个也不合理。

周先生还强调,胡女士向他们索要赔偿缺乏依据,因为胡女士没有理由拒收房屋。

开发商项目负责人 周先生:首先从相应的法律规定上面来讲,从我给她发相应的收房通知书,这个视为交房,我哪怕这个房屋有相应的质量 、小的缺陷,我该承担地承担,该维修维修,这不是拒收房的理由。

周先生说,在购房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出卖人、买受人一致同意,该商品房具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且供电供水可正常使用,即视为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和第十条的房屋交付标准,买受人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办理交付手续。也就是说,即便胡女士还没领房子的钥匙,也视同完成收房。

开发商项目负责人 周先生:玻璃门不是无法交房的理由。

购房人 胡女士:那你现在为什么没换呢?

开发商项目负责人 周先生:你没有提诉求。

购房人 胡女士:我提了。

针对这一情况,律师高正尉表示,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对于房屋交付有明确约定的,要遵照合同约定执行。

律师 高正尉:买受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话,买受人是构成违约的,这种情况下这个房屋后续造成一些相关的后果,可能买受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后果。

大门有缺失,能不能成为拒收房屋的依据呢?高正尉指出,这个理由很难成立,因为购房合同已对这类瑕疵做出规定,购房者可要求维修。

那么,房屋泡水造成的损失,难道要胡女士独自承担了吗?高正尉认为并非如此,关键在于确定房屋泡水的原因。

律师 高正尉:因为被泡肯定不是买受人自己放水泡的,你要找出泡水的原因是什么?是谁造成的?如果能找出侵权责任人,就可以要侵权任人来承担,如果出现堵塞,物业也要及时清理,如果你不及时处理,我可以视为你有一定过错,我认为它可能存在管理上的过失责任。

目前,胡女士已与开发商和物业达成了和解,开发商提供瓷砖,物业减免三千多元物业费,由胡女士自己请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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