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检方送法进幼儿园
-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15:16:00
原标题:昌宁检方送法进幼儿园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鲁娟)为增强幼儿园教师法律意识,明确校园安全责任。近日,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幼儿园,为20余名教师送去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活动中,检察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重点讲解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责任划分问题,详细阐述了校园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教师及第三方的责任,引导教师做好日常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干警建议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帮助幼儿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并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
检察干警向教师们发放了宣传册,从制度定义、报告义务主体、需报告的情形、报告对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干警强调,强制报告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教师作为义务主体,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切实履行法律义务。
柯街镇中心幼儿园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段雯燨表示:“今天的法治讲座非常‘解渴’,让我们明确了校园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和强制报告的法定义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