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休息侵犯什么权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2:44:55
不给休息侵犯了劳动者的 休息权。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具体规定如下: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和限度规定。
《劳动法》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这一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不给休息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