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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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062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批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徐州)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CMC-2310口溶膜(以下简称“CMC-2310”)用于成人及13岁以上儿童患者的精神分裂症治疗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
二、CMC-2310的研究情况
CMC-2310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化学药品,拟用于成人及13岁以上儿童患者的精神分裂症治疗。
截至2025年3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CMC-2310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725万元(未经审计)。
同活性成分的药物系2024年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获批上市。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5年4月7日),暂未查询到销售统计数据。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药品上市前需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根据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新药研发及至上市是一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06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达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意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