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务有哪些类型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15:48
合同债务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主给付义务,也称为主义务,是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买卖物及移转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均属于主给付义务。
从给付义务,也称为从义务,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
原给付义务和次给付义务
原给付义务,又称第一次给付义务,是合同上原有的义务。
次给付义务,又称第二次给付义务,是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
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根据交易习惯需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主债权债务和附随义务
主债权债务是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债权债务,如还款、支付租赁等义务。
附随义务是根据交易习惯需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原债权和次债权
原债权是合同上原有的权利。
次债权是在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产生的权利。
合同债务的履行旨在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满足,并可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等方式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