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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为什么允许修改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5:09:20    

专利复审允许修改的原因和规则如下:

救济性质 :专利复审程序本身是对审查部门驳回决定的救济。因此,在提出复审请求和答复复审时,申请人有权修改权利要求并陈述专利性理由。

针对缺陷的修改:

复审期间允许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修改必须严格限制于消除驳回决定或复审通知书中所指出的缺陷范围之内。这种修改旨在修复被驳回决定或复审通知中所指明的缺陷部分。

时间限制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自行修改与通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并且应当通知申请人。

格式补正:

如果申请文件格式不合规,需要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否则视为未提出。

不允许的修改:

在复审时,不允许进行以下修改:

扩大保护范围

缺乏单一性的作为权要

改变类型

增加权要

修改未指出的权要或说明书

总结来说,专利复审允许修改是为了给申请人提供救济机会,并确保修改的内容和范围与审查过程中指出的缺陷相关且有限,以维护专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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