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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有什么待遇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2:35:54    

报工伤后,员工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包括:

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费用:工伤职工需要康复治疗的,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补助金额。

伤残津贴: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死亡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死亡后,其供养亲属可以按规定条件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其他待遇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这些待遇旨在确保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在遭受工伤后能够得到充分的经济补偿和医疗照顾,减轻因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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