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有哪些权力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05:21
镇长作为镇一级政府的首脑,拥有以下主要权力:
法人代表:
镇长是镇政府的法人代表,代表镇政府对外行使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
签字权:
镇长有权代表镇政府签署各类合同、协议以及财政支出和费用支出等文件。
决策参与权:
镇长可以参与镇党委会、镇政府联席会和专题会议等,对涉及全镇的重大事项、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和人事任免等进行决策。
会议召集权:
镇长有权召集并主持镇政府系统会议,并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
议题审定权:
镇长对镇政府系统会议的议题有审定权,确保会议议题经过充分准备和沟通。
分工建议权:
镇长对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有较大的建议权,尤其在副镇长分工方面。
资金使用审批权:
镇长对日常小额支出和较大财政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使用有审批权。
工程建设审核权:
镇长对镇内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方案选择、变更方案和投资追加等有选择和审批职权。
资产资源监管权:
镇长监管镇属公有资产和企业,对政府采购和政府支出项目进行审批。
土地资源分配方案权:
镇长可以提出土地规划功能划分与调整、土地征收和拆迁范围划定等建议。
村镇规划和调整建议权:
镇长对全镇发展规划、项目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指导和建议职权。
突发事件处理权:
镇长在处理突发事件、保障社会稳定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需要积极倾听民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
镇长在执行职务时,需遵循党委领导和上级政府指导,确保政府工作顺利进行。同时,镇长还负责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