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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的工伤怎么算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2:30:42    

超过60岁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受伤,通常不被视为工伤,因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受伤者可以根据以下原则获得赔偿:

劳务关系:

超过60岁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伤害导致的收入损失等。

过错责任:

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责任的承担将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来确定。

民法典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在内的合理费用。

追偿权:

如果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发现损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雇主有权向该第三方追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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