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破产财务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55:49
破产财产, 是指债务人宣告破产后,依照破产程序可供债权人实际分配的债务人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是债务人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
必须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破产财产的构成包括:
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破产财产的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依法确定,包括债务人的现金、债权、应收账款等,并需按比例偿还给债权人。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通常是:
1.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4.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综上所述,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用于清偿债权人债权的重要财产,其管理和分配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