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病可以办残疾人证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32:24
可以办理残疾人证的疾病包括以下几类:
视力残疾: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
听力残疾: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且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
言语残疾: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
智力残疾:
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肢体残疾:
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包括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情况(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精神残疾:
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多重残疾:
即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的残疾,其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此外,还包括一些特定疾病如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的肢体残疾(如脑瘫、截瘫、肢体畸形等)、视力障碍(如视力模糊、斜视、弱视、白内障等)、听力障碍(如耳聋、重度听力损失等)、言语障碍(如言语发育迟缓、失语、言语理解障碍等)、智力障碍(如轻度、中度、重度智力障碍等)、老年性残疾(如老年痴呆、关节炎、骨质疏松等导致的身体功能减退)、肌肉萎缩症和神经肌肉接头病(如肌萎缩侧索硬化症、多发性肌炎等)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严重身体功能损害或生活自理能力严重受限的疾病。
综上所述,办理残疾人证的条件主要是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来确定的,申请人必须符合这些标准中规定的残疾种类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