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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监督方式有哪些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58:49    

监督方式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每种类型具有不同的主体和手段。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监督方式:

党委监督

同级党委对纪委的监督,确保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人大监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组织执法检查。

上级监督

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进行领导和监督,推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落到实处。

社会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内部监督

组织内部对员工、部门或业务流程等进行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合规性、效率和质量。

外部监督

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对企业、组织或个人进行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道德标准。

自我监督

个人或组织自觉地对自身的行为、决策和绩效进行监督和评估,以发现问题和改进自身。

第三方监督

由专业机构、媒体或公众等对企业、组织或个人进行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公正、透明和可信。

数据监督

通过数据分析和监测等手段对企业、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决策和绩效进行监督和评估,以发现问题和改进自身。

国家监督

根据监督主体享有监督权的属性不同进行的分类,包括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监督方式。

社会监督

通常指政党、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新闻舆论媒体、人民群众等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的监督。

权力机关的监督

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调查、质询、询问、视察和检查等手段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全方位监督。

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由行政系统内的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各个工作部门之间对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报告工作

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

执法监督检查

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

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况的行为。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日常监督

纪委对党内同志和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监督,通过座谈、召集、参加或列席会议,查阅查询资料和信息数据,现场调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

举报渠道

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举报渠道,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这些监督方式形成了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既包括体制内的监督,也包括体制外的监督,共同有效地防止和惩治了腐败问题,进一步维护了纪委的权威和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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