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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开垦林地哪个部门管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2:05:46    

乱开垦林地的管理部门主要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此外,虽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但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因此,无论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还是未经审批占用林地,林业主管部门都有权进行查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开垦自然湿地的行为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修复湿地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乱开垦林地的管理部门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建议涉及违法行为的个人或组织及时咨询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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