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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分为什么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9:08:18    

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典型合同: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非典型合同:法律未设特定规定,也未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

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实践合同:除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采用法律或当事人要求的形式。

不要式合同:合同的成立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一时性合同和继续性合同

一时性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继续性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持续存在。

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独立存在的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而存在。

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为主合同服务的合同。

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

束己合同: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当事人之间。

涉他合同:合同的效力及于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

框架合同和个别合同

框架合同:合同内容由将来签订的合同具体补充。

个别合同:合同内容不须由将来签订的合同具体补充。

实定合同和射幸合同

实定合同:合同效果在缔约时确定为确定。

射幸合同:合同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为确定。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

预约合同:目的是为了将来签订一定合同的合同。

本约合同:直接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

这些分类有助于理解合同的性质、权利义务分配、履行条件等,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争议解决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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