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分为什么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9:08:18
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典型合同: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非典型合同:法律未设特定规定,也未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
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实践合同:除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采用法律或当事人要求的形式。
不要式合同:合同的成立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一时性合同和继续性合同
一时性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继续性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持续存在。
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独立存在的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而存在。
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为主合同服务的合同。
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
束己合同: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当事人之间。
涉他合同:合同的效力及于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
框架合同和个别合同
框架合同:合同内容由将来签订的合同具体补充。
个别合同:合同内容不须由将来签订的合同具体补充。
实定合同和射幸合同
实定合同:合同效果在缔约时确定为确定。
射幸合同:合同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为确定。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
预约合同:目的是为了将来签订一定合同的合同。
本约合同:直接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
这些分类有助于理解合同的性质、权利义务分配、履行条件等,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争议解决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