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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怎么继承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5:56:17    

公产房的继承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产房本身的所有权问题,二是承租权的继承问题。

公产房所有权问题

公产房,又称为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或单位分配给个人使用的住房,其所有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该公产房的物权,仅享有承租权,因此公产房本身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承租权的继承问题

虽然公产房的所有权不能继承,但承租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公产房的承租人,其承租权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续享有。

承租权的继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共同居住人需有本市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等。如果有多个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继承人,需要协商确定承租人,并到公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更名手续。

继承手续

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人需要先到被继承房产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如有)。

办理继承登记

继承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建议

如果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建议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以减少纠纷。

如果没有遗嘱,则需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确保所有继承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处,确保所有手续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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