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停企业哪个部门认定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8:21:15
根据提供的信息,关停企业的认定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1. 对于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发布。
2. 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去产能、调结构主管部门认定发布。
3. 公安机关和安监部门可以做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4. 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5.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6. 责令单位停业整顿的决定可以由公安机关、安监部门做出。
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将认定发布的企业名单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并每年核查名单内企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