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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有什么条件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15:19    

上诉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上诉的主体应当是根据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实体权利和义务的人,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上诉,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有在一审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才有资格提起上诉。

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上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否则便不能启动二审程序,当事人上诉权也会消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将发生效力。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必须采取书面方式

提起上诉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即递交上诉状,口头提起上诉的方式无效。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可以提起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

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上诉人必须适格

上诉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必须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总结起来,提起上诉的条件包括:适格的上诉主体、合法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起上诉,并且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这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引起二审程序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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