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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有什么特殊保护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1:27:24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保护: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包括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健康的生活条件、适当的教育和关爱等。

学校保护:

学校和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包括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系统的教育、心理辅导和人身安全等。

社会保护:

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扶和支持等。

司法保护:

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人身和财产权益、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等。

特殊优先保护:

在法律和政策上,未成年人享有特殊和优先保护,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并适应其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尊重与听取未成年意见:

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时,应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听取他们的意见,实现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的目标。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其公开。

免受有害劳动:

对未成年工(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这些保护措施旨在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和社会地位,促进其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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