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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有哪些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41:49    

前科通常指的是 一个人过去因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的记录。这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

这包括被判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执行等刑罚,并且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缓刑:

即使被判处刑罚,但缓刑期间未执行刑罚,也算有前科。

行政处罚:

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不属于前科,但属于违法记录。

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不认为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前科报告制度: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

总结来说,前科主要指因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且刑罚已执行完毕的记录,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以及缓刑。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行政处罚记录以及正在服刑期间的再犯罪行为均不算作前科。此外,有前科的人在特定情况下(如入伍、就业)需要如实报告自己的前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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