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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立案后有什么凭证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9:06:48    

在离婚立案后,您需要准备以下凭证和材料:

民事起诉状 :详细陈述离婚诉求和事实依据。

身份证明

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被告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

婚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结婚证丢失或损毁,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户口簿:

原、被告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用于证明家庭成员关系。

子女信息

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证明子女的户籍情况及与父母的关系。

财产证明

不动产权证、车辆权属登记证书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等,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情况。

债务证明:

欠条、贷款合同等,证明夫妻共同债务。

其他相关证据

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情形的证据。

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证明。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的证据。

特殊情况材料

被告被逮捕的,提供公安机关逮捕通知书。

被告被判刑的,提供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或入监通知书。

在立案时,您需要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法院的立案庭,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立案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立案后,您需要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并准备好出庭所需的证据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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